新冠疫情現時非常嚴峻,為盡快遏止病毒擴散,避免拖垮醫療系統,政府現推行「居安抗疫」計劃。衞生署會為受檢人士進行評估,包括其家居環境是否適合作檢疫、同住受檢人士的風險程度和個別人士的身體狀況,安排經評估為合適之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的同住家人分別進行為期14天和4天的家居檢疫,即睇更多有關「居安抗疫」安排。
受檢人士
衛生署會向以下人士發出強制家居檢疫令:
- 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發出14天強制家居檢疫令,並於其後7天自行監察
- 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的家居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發出4天強制家居檢疫令
如何界定密切接觸者
密切接觸者是指確診者的同住家人或跟確診者有面對面密切接觸的人士(尤其當確診者沒戴口罩時,例如一同用膳)。若與患者屬同一公司同事,但沒有與患者一同用餐,除非公司出現大爆發,否則有關人士不計算是密切接觸者。
追溯期:
有徵狀患者的密切接觸者 | 沒有徵狀患者的密切接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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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確診者發病日期前2天起計 | 以呈陽性之樣本的採集日期前2天起計 |
可否進行家居檢疫的原則
健康監測及檢測安排
密切接觸者(14天強制家居檢疫令) | 密切接觸者的家居接觸者(4天強制家居檢疫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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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在檢疫期第1天*、第4天、第7天及第10天自行進行快速抗原測試(如收到檢測包時已過了第1天,請即日做第一次檢測) | 必須在檢疫期第1天,第2天及第4天自行進行快速抗原測試 |
第12天於社區檢測中心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 | / |
*一般而言,檢疫期第1天與你所接觸的新冠病人現時定義的第1天相同(即該病人接受 檢測或接收樣本翌日為第1天;如該病人無接受檢測或接收樣本紀錄,則以收到檢測結果通知當日為第1天)
進行「居安抗疫」人士注意事項
- 不可外出,並佩戴電子手環
- 檢測身體狀況,包括每天量度體溫兩次
- 必須在檢疫期内的指定日子自行進行快速抗原測試及於測試後立即拍照以保留所有檢測結果。如快速抗原檢測結果是陽性,請即時致電「居安抗疫計劃」熱線報告
- 接受14天家居檢疫的人士亦須在檢疫期第12天於社區檢測中心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並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
- 請將相關的健康監測資料及檢測結果記錄於「家居檢疫人士醫學監測表」。請保留所有檢測結果及填妥的醫學監測表,以供衞生防護中心人員作不定期查核
- 遵照衞生署制訂的其他家居檢疫指引
- 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上述檢測規定,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0,000元
- 如你發燒38度或以上或有其他較嚴重的徵狀包括氣促, 心悸及心胸痛,你有可能染上新型冠狀病毒病,請即時 致電「居安抗疫計劃」熱線報告身體狀況,經評估後安排送院處理
- 如遇上緊急情況,請致電999
「居安抗疫」24小時電話熱線:1833 019(為在計劃下進行家居檢疫的人士提供支援和協助)